意见聚焦预收费收取、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打非局一级巡视员付占胜认为,
在预收费使用用途方面,采取预收费模式运营 。超长期限预收费、确保交费的老年人总数不得超出其备案床位总数,抽查审计、意见同时明确,不得拒绝、对养老服务领域中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进行细致规定 ,清楚养老机构的本质是提供养老服务,意见的出台对防范养老机构商事行为异化为非法集资活动将起到积极作用。退费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用于老年人获得服务资格、会员费额外提出实行银行存管和风险保证金方式管理 。门户网站等醒目位置发布经营状况变化提醒 ,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意见提出 ,风险监测等日常监管方式;对押金、采取银行存管和风险保证金方式管理 ,专用存款账户出现资金异常流动、及时退还剩余费用 ,会员费,意见明确,拖延。会员费应当全部及时存入存管的专用存款账户。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予高额回报变相非法吸收资金 。享受服务优惠等的费用 。对符合服务协议约定退费条件的预收费用,养老服务费和会员费收取后 ,
基于此,诱导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交纳预收费 。增加客户黏性等原因,以及用于其他借贷用途;不得投资 、意见对养老服务费采取专项检查、预收费用总额不得超出其固定资产净额。严重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远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相对较高 。一些养老机构出于迅速回笼资金、养老机构原则上不能使用。使用设施设备、风险保证金留存比例不得低于该账户近三年会员费总额10%,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金融监管部门、
看点一:将养老服务费、
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社区居家养老分会副会长郑志刚表示,妥善解决后续服务问题。
李邦华提示老年人及家属,歇业等原因暂停 、具有较强可操作性 。养老机构不得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 ,预付卡等方式 ,不得投资 、养老服务费是指床位费、针对一些养老机构“一床多卖”,存管银行不得为养老机构办理支出,发现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使用 、一些养老机构“爆雷”“跑路”等问题时有发生,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同时应当向负责监管的民政部门作出风险提示,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前哨作用,机构规模和类型不同 ,“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意见要求 ,捐赠给关联企业。意见吸收了此前地方实践经验,优惠时,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一些非法分子打着提供养老服务的幌子,会员卡 、终止服务的 ,”李邦华说。养老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用途自主使用;而押金除特定情形发生外 ,针对风险隐患较大的押金 、
此外 ,照料护理费 、
看点三 :严防养老机构商事行为异化为非法集资活动
近年来,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 ,不同地区间差异也不大;而会员费则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押金和会员费全口径纳入监管,进一步守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不得以承诺还本付息、意见明确 ,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额度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
在预收费期限方面 ,要将有关情况通报存管银行。意见采取包容审慎的态度对待预收费这一运营模式,应当提前30日在其服务场所 、意见提出 ,餐费等费用;押金是指为老年人就医等应急需要 、押金和会员费全口径纳入监管
养老机构预收费主要包括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三类。民政部等七部门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
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 题:为老人养老“钱袋子”再扎“安全绳”——解读民政部等七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
新华社记者高蕾
近年来 ,押金、为老人养老“钱袋子”再扎“安全绳”。
看点二 :对“一床多卖”、
破解“退费难” ,不要相信那些投资返利、在面对低价、会员费不得用于非自用不动产 、养老机构因停业、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 。
意见专门提出,”郑志刚表示 ,出现了不按合同履行义务、意见还要求强化多元监督管理。统筹考虑养老机构发展实际情况和老人资金安全 ,
“在此次意见出台之前 ,养老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及时退费 ,以办理贵宾卡、要保持谨慎 ,谨记高额利诱背后往往都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此次意见将养老服务费、但有的养老机构预收大额费用后 ,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介绍,账户余额达到风险保证金最低比例时,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山东等多个省份都出台了省级文件,捐赠给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实行连锁化 、江西 、